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上报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动员部署阶段总结的通知
(吉安委办明电[2006]5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消防支队,各有关部门:
为及时将各地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情况向国家和省政府报告,请各单位按照《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06〕134号)精神,将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动员部署阶段中采取的重要工作措施、主要特点和有关数据及时汇总,并于11月17日上午10时前,上报省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要求如下:
一、上报内容
(一)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部署情况。
(二)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对参加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人员培训情况。
(三)各有关部门对火灾隐患普查工作宣传报道的实施方案。
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