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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吉林省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的通知

  八、加强法制建设,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执法行为要做到公正、透明,对违法行为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严肃查处。该项指标为10分。按《吉林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暂行办法》确定的标准进行考核后,核定分值。
  九、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做好新闻发布和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建立宣传队伍,完善宣传教育网络,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该项指标为10分。没有“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扣2分;没有建立宣传员队伍、没有形成宣传网络,扣2分;没有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组织“安全生产月”有奖征文、理论研究论文、安全生产文艺演出等),扣2分;没有组织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贯工作,扣2分;没有开展新闻发布工作,扣2分。
  十、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该项指标为20分。
  (一)年初培训计划、年末总结(3分)。年初按时上报培训计划,年末按时上报培训工作总结。每缺一项扣1.5分。
  (二) 基础工作(要有文书文档、电子文档) (12分)。
  1.建立健全各项培训制度、师资档案、各类题库健全。每缺一项扣1分,每单项内容不全扣0.5分。
  2.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管理 (6分)。
  (1)按国家、省里有关文件规定, 统一教学大纲、使用统一教材、实行考培分离。此项1.5分,每缺一项扣0.5分。
  (2)加强对所属培训机构的管理,培训方案、培训办班文件、考试成绩单及试卷、发放证书数据市州局要有备案;培训机构要建立每日考勤本人签到原始记录、 课程表、培训教案 、学员登记表、体检表、实际操作培训记录、两年复审记录、师资测评、办班小结等档案,每班前一个月应再向省里上报培训计划 。此项2分,每缺一项扣0.2分。
  (3) 特种作业人员需经省里考核,此项2分,发现一次没有省里考核的,此项不得分。
  3.安全生产监察员培训管理(1 分)。
  安全监管系统安全生产监察员、检查员档案齐全,经省局培训的人员市、县要有备案 。每缺一项扣0.5分。
  4.掌握所属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基本情况(2.5分)。
  掌握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数量(此项0.4分),掌握新工人入厂换岗三级教育、持证上岗、培训教育资金投入、从业人员培训教育等情况,包括应培训人数、已培训人数和应持证人数、已取证人数。监督检查企业培训工作要有记录。每缺一项扣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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