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认真贯彻中央和省有关部署,重点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当前,我们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除要注重抓好商业贿赂方面的腐败问题外,继续抓好党风廉政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重点是抓好安全生产领域的失职、渎职和腐败问题。依法依章办事,执法监管到位,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加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对非法生产、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的要实行问责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官商勾结等腐败问题。落实事故处理决定,加大对事故处理结果的督查检查。
四、要加强行业作风建设
一是要加强领导。成立政行风建设领导小组,丁维东局长任组长;赵世伟、张沛霖、许赫副局长、纪检组长王成胜、助理巡视员符庆珠和崔晓群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具体工作由机关党委、人事处、政策法规处、办公室、监察室负责。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政行风建设领导机构。二是要认真贯彻执行《吉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夯实基础,提升质量,开创安全监管工作新局面的指导意见》,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执法监管水平。三是深入学习贯彻国家总局的“九条纪律”和省直机关党工委的“五不准”。做到人人都能熟记“九条纪律”和“五不准”,人人遵守“九条纪律”和“五不准”。 四是要政务公开,简化、公开办事程序,利用各种媒体和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五是把政行风方面的问题列入干部考核奖惩晋升的主要条件。六是公务人员要树立为企业为基层服务的思想,在安全生产监管过程中要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廉洁执法。同时要加强对执法过错的责任追究,规范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从政行为,树立安全生产监管队伍的良好形象。七是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职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常识,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理解安全生产工作,增强安全意识,使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五、加强监督,认真落实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加强对财务和资金管理的监督,制定相应的措施,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认真执行财务制度,充分发挥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审计监督的作用,防止违纪问题的发生。要加强对行政许可权和安全执法权的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国务院和总局的有关要求,坚持标准,保证质量,防止发证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