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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我市开展200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我市开展200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深安办〔2007〕57号)


各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07〕75号)的统一部署,今年6月将开展主题为“综合治理,保障平安”的第六届“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做好我市“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各项工作,推进我市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全民安全意识,结合我市实际,市安委会组织制定了《深圳市开展200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予以印发,并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2007年是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年”和“攻坚年”。各区、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必须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各级领导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及早准备,落实人员、经费,结合《深圳市开展200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见附件1)和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完善本区、本行业、本部门的活动方案,把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基层、企业和社区,让安全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

  二、创新内容,创新形式,提高质量,注重实效。各区、各成员单位要全面总结前五届“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经验,结合实际,进一步创新、丰富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形式和内容,提高宣教质量,注重宣传实效。

  三、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开展。尤其是广泛动员企业自主开展活动,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各企业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基础管理,改进和完善安全设备设施,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问题,认真检查整改隐患,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同时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大遵章守法和严格执法的教育力度,加大事故案例警示的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提高安全生产的本质安全度。

  四、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强化正面宣传,坚定信心,鼓舞斗志。各区、各成员单位要广泛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多种宣传平台,围绕“综合治理,保障平安”的活动主题,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团结、稳定、鼓劲”的原则,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以及所采取的重大政策措施,宣传我市在安全生产上采取的各类举措和行动,宣传各行各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创新成果,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重大突破、重要进展,从而增强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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