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07年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2007〕7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食安办拟订的《2007年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七年六月十八日
2007年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市食安办 二00七年六月十二日)
夏季是食物中毒多发季节。为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减少和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监管水平,决定在全市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此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的
通过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遏制生产、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和腐烂变质及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大对夏季蔬菜农药残留的检查频率,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提高经营者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确保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二、整治重点
以米粉及面条制品、糕点、熟肉制品、水产品、调味品、冷冻饮品、酒、饮料等为重点品种,以建筑工地食堂、学校食堂、露天餐饮、中小餐饮业、农副产品市场、连锁超市等为重点部位,以繁华商业区、城乡结合部、外来人口聚集区、农村集镇等为重点地区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消除因季节因素带来的食品安全风险与危害。
三、主要措施
(一)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减少食源性疾病发生。市农业、质监、工商、卫生和商业等部门要加大抽检频率,努力消除夏季食品安全的危害因素,严格执行相关法津、法规,依法履行工作职能,加强宣传,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强对旅游景区、繁华商业区、农村小集镇、外来人口聚集地区食品安全的检查。市工商、卫生、城管等部门要加强对分散在上述地区的农贸市场、中小餐馆、社区便民店、连锁早餐的管理,规范其进货渠道,健全索证索票制度和食品标识管理制度,加大检查力度和检查频率,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腐烂变质及有害食品以及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取缔非法加工食品窝点和无证照摊贩、游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