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推广总局推荐综合征管软件数据准备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地税函〔2007〕306号)
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克拉玛依市地方税务局,米东新区地方税务局:
根据区局推广总局推荐综合征管软件领导小组的安排,为了做好数据准备工作,保证综合征管软件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推广总局推荐综合征管软件数据准备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数据准备工作是综合征管软件推广应用的重要基础,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要求严格,是税收征管工作连续性、完整性的具体体现,对综合征管软件上线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各试点单位要加强对数据准备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严格把关,结合当地征管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数据准备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在数据准备工作前,做好内外宣传动员工作。
二、在数据准备工作中,各试点单位对存在的问题和意见,要及时向区局推广总局推荐综合征管软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二○○七年五月十一日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推广总局推荐综合征管软件数据准备工作方案
根据税收征管信息化工作的需要,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引进并完善了总局推荐的综合征管软件(以下简称“综合征管软件”),计划先在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地方税务局,米东新区地方税务局试点,在此基础上将逐步在全疆推广。为保证综合征管软件推广应用工作的顺利实施,实现新旧征管软件平稳过渡,统一做好数据准备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数据准备工作组织机构
(一)区局“推广总局推荐综合征管软件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 “数据准备工作小组”, “数据准备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全区综合征管软件数据准备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和验收等,及时解决数据准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各地(州、市)地税局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地综合征管软件数据准备工作的组织、安排、检查等,督促所属单位按照计划完成数据准备工作。
(三)县(市、区)局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单位综合征管软件数据准备工作的具体组织落实,及时反映存在的问题,定期报告工作进度。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结合实际,实行责任追究及奖励制度,责任到人,确保数据采集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录入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