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方面,各区、县(市)也同样抓得很紧,各单位都建立了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或类似组织,并实行局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加强了法制工作组织领导,各地大多根据本地的实际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有配套的行政执法工作制度。机构改革后各局的“三定”方案中都加强了依法行政这一块工作,如桐庐设立了政策法规科,余杭区局从法制办引入人才,由办公室牵头统筹法制工作,西湖、临安、拱墅、淳安也落实了本局的依法行政工作的牵头、协调部门及人员;余杭、临安、西湖、滨江、上城在统一行政许可文书方面规范性较好,有的地方还有一些自己的创新和细化;萧山、余杭、淳安、桐庐较早完成了本部门的行政执法依据的梳理工作;各地依法行政工作的经费和硬件建设总体得到了较好的落实,省、市上级部门和当地法制部门部署、交办的工作完成情况较好。这一系列工作的开展,夯实了我局依法行政的工作基础,推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全面落实。
(二)加强监督,服务基层,完善考评激励机制。2005年,我局就制定了系统内的《依法行政工作年度考核评估标准》,开始摸索完善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奖励机制,今年,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同时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对市级机关及区、县(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办法的调整情况,又重新修订系统内的考核评估标准,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了评比激励机制,用细化的工作任务和标准,公平考核评估各处室、各部门的工作,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表彰奖励先进,全面推进本系统的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市文化市场执法总队开展了对各区、县(市)的执法监督、指导和案卷评查工作,市局政策法规处除开办专门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培训班外,年中还对到全部区、县(市)局开展服务、指导和督查。年底前,还由政策法规处牵头,组织了局有关处室、执法总队,按考评标准,分两组对本年度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检查、考核,并通过以考核成绩为基础、考评小组民主评议、征求有关业务处室意见、领导批准等程序,评选出15个先进集体和32名先进个人。
在行政执法的内部日常监督上,我局采取两头抓的办法。一头是对本局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为,严格按照局内的相关制度、办法和规程进行监督审查。以本局名义作出的行政许可事项,由政策法规处逐一进行合法性、申报资料完整性和程序、文书规范性审查,作出重大行政处罚,要先在内部进行集体讨论,在处罚告知前,整个案卷也须经政策法规处审查,审查没通过,局领导不签审批意见。另一头是公开自身行政执法信息,欢迎、鼓励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对本局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组织各相关处室和各区执法大队到市纠风办与市人民广播电台合办的《行风热线》直播现场,连续一周接受群众投诉和咨询,根据现场举报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解答群众提出的关于文化市场管理的疑惑和问题。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查我市文化市场,邀请媒体参与、报道执法办案,促进自身的行风建设,争取社会各界对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目前,本局的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办事程序、所需申办资料全部上网公布,本局当年行政许可办理结果和当月的行政处罚决定都在本局的门户网站等载体或办公场所向社会公布,既体现了我们行政执法工作的公开、公正原则,也方便了公众办事,有利于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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