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 号院 号楼 单元 层 号(户)房屋,户型为 。该房屋暂测建筑面积 平方米(该认购协议书所签建筑面积最终以产权登记部门实测面积为准)。
2、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 元/平方米),总房款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元)。
3、认购方共有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身份证号码: 电话:
身份证号码: 电话:
身份证号码: 电话: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二、认购有效期
甲方承诺为乙方所预定房屋的保留期限自该认购书签定日起15日(含15日)止。
三、认购订金
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订金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元)。乙方须在上述房屋保留期限内,携本协议到甲方售楼处,与甲方协商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关事宜。上述订金在甲、乙双方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由甲方退还或抵作该房屋的购房价款。
四、付款方式
乙方同意选择下列第 种付款方式,在与甲方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向甲方支付购房价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按揭付款
五、证明文件
甲方应向乙方出示下列证件及其相关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证号: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证号: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证号: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附图) 证号:
5、房屋预(销)售许可证 证号:
六、甲方承诺
1、如果甲方提供虚假材料,此协议无效,甲方除退还订金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自本协议签订后,为乙方保留该房屋15日止,不得与第三方签订该房屋《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承诺在乙方携本协议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甲方将完全履行本协议中约定的房屋位置、面积、价款、户型等条款。如甲方违反上述约定,需向乙方双倍返还订金,同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3、乙方需要变更商品房认购协议内容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甲方应予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