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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3.切实加强兽医工作能力建设。要重视和加强兽医教育,保证人力资源储备,提高兽医队伍素质。加强兽医科学研究,完善动物疫病控制手段,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机制,提高科学防治水平。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实施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等行政执法工作,强化技术推广、疫情测报等机构的能力建设,切实加强养殖水域的生态环境监测和水生动物病害防治监控工作。

  (三)建立完善兽医工作的公共财政保障机制。

  1.建立科学合理的经费保障机制。兽医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持所需经费应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统一管理。对兽医行政执法及技术支持机构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保证其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转费用。动物疫病的监测、预防、扑灭经费以及动物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检测等经费,由各级财政纳入预算、及时拨付。其依法收取的防疫、检疫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要加强对上述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2.加强动物防疫体系的基础设施建设。要进一步充实、完善各级兽医工作机构的设备、条件,建设各级各类兽医实验室,提高诊断、检测能力和生物安全水平。各地要按照全省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编制本地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规划,并将建设项目纳入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是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把实施兽医管理体制改革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工作。

  (二)周密部署,有序推进。市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由市农业局牵头会同市编委办、财政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等部门具体组织实施,2007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编制工作计划,明确工作机构, 落实工作措施。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认真研究,及时处理,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和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加强监管,严肃纪律。为确保按时完成各项改革工作任务,市将适时对各地改革工作进行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不得利用改革之机突击提职、调动和评聘职称。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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