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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的意见

  (三)实行结对帮扶服务。在全社会开展向城乡“双零”家庭献爱心、奉真情、促就业活动,发放帮扶联系卡,鼓励和提倡党员干部和城乡“双零”家庭结对子,通过提供岗位信息、政策咨询等措施,促进其就业再就业。各级各部门要建立结对帮扶城乡“双零”家庭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帮扶责任制度和服务协议落实情况评估制度,落实援助责任人,开展“一对一”帮扶。
  五、明确责任,完善监督落实机制
  (一)明确职责分工。各级政府一把手是本地区城乡“双零”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援助工作的相关部门是责任单位。劳动保障部门要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完善落实扶持政策,认真做好城乡“双零”家庭的审核认定等基础工作,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活动,及时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并负责援助工作的具体实施。财政部门要加大就业资金投入,为城乡“双零”家庭扶持政策的落实提供资金保障。人事编制部门要按照规定核定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站)的工作人员编制。民政部门要加强街道社区建设,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和就业促进的衔接。建设、规划、房管部门要统筹解决好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人员的经营场地问题,引导物业管理、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劳动密集型行业优先安置“双零”家庭成员就业。农业部门要以农村劳动力主要输出地为重点,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工商部门要积极鼓励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设立专门窗口,开辟绿色通道,落实有关减免费政策,为城乡“双零”家庭成员自谋职业、申办个体工商户提供及时便捷服务,促进“双零”家庭就业和再就业。税务部门要积极贯彻落实各项税收减免优惠政策,确保各项税收扶持政策落实到位。物价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针对城乡“双零”家庭的各类乱收费行为,保证收费减免和价格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工会组织要协助政府认真做好城乡“双零”家庭的就业再就业工作,千方百计为“双零”家庭提供就业援助。妇联组织要利用组织网络健全的优势,发挥街道、社区妇联组织的作用,促进城乡“双零”家庭就业再就业。残联组织要积极做好残疾人的就业安置、政策落实、职业介绍等服务,促进城乡“双零”家庭的残疾人实现就业。各类新闻媒体对就业援助行动要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创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建立监督举报制度。各级政府都要设立城乡“双零”家庭就业援助公开电话,并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畅通城乡“双零”家庭就业的投诉求助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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