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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6年度政府法制工作先进的决定

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6年度政府法制工作先进的决定
(徐政办发[2007]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6年,我市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和各行政执法单位,坚持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实现“两个率先”的目标任务,牢牢把握建设法治徐州这根主线,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在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法制宣传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进展,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根据民主评议并经考核,现决定对新沂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等18个先进集体、铜山县财政局等35个行政执法先进基层单位、刘蕴秀等29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服务大局、奋勇争先、无私奉献,求真务实,奋发努力,开拓创新,为实现“两个率先”、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徐州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政府法制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2、行政执法先进基层单位名单(略)
  3、政府法制工作先进个人名单(略)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1:
政府法制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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