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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民族宗教局关于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检查的通知

漯河市民族宗教局关于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检查的通知
(漯族宗[2007]4号)


各县(区)民族宗教局,市级各宗教团体:
  春节将至,为了确保全市信教群众度过一个祥和、安全、有序的节日,切实保护广大信教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我市宗教领域的稳定,现就加强双节期间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各县(区)、各市级宗教团体要在元月22号到28号之间立即开展为期一周的对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大检查,主要是完善安全责任制,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及时发现和排查各种隐患,杜绝各种事故的发生,确保春节期间的全市各宗教活动场所和广大信教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各县(区)民族宗教部门和市级宗教团体要严格执行值班和报告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联络畅通,发现险情及时排除。各宗教活动场所要立即对本场所的房屋设施、电力设备、卫生防疫措施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应立即封存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民族宗教部门,想尽一切办法尽快解决存在问题,确保信教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各县(区)务必将检查落实情况于2月1号之前以书面形式报市民族宗教局,市民族宗教局将对各县(区)落实情况进行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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