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专项整治重点
(一)开展重点农业生产环节用药检查。重点检查畜禽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禁用兽药和苏丹红等化学物质的行为;严格检查蔬菜、水果等种植环节使用禁限用农药等行为;加快推进动物疫病标识追溯体系和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未佩戴耳标的生猪不许调运,严禁不合格生猪进入屠宰环节。
(二)开展重点农业投入品检查。以禁用兽药为重点,开展兽药专项检查;以三聚氰胺、“蛋白精”等违禁化学物质为重点,开展饲料专项检查。以禁用农药为重点,开展农药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甲胺磷等五种禁用农药行为。整顿和规范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秩序,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三)开展重点产品专项检查。强化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简称“三品”)的监管,重点检查认证产品的资质、产地认定条件、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加强产地监测和对进入市场销售认证产品资质、标识的确认,确保认证产品质量,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要加大对地级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销售农产品的监测频率和力度,确保地级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坚决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农产品行为。
四、五项整治任务
(一)高毒农药与种植业产品整治。加大对违规生产、经营高毒农药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农药的登记、生产、经营和使用管理,加快替代产品及其配套技术的宣传、示范和推广,杜绝违规生产、经营和使用禁限用农药。开展农药市场检查,抽查5种高毒农药的替代产品和近年抽查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农药产品,重点检测是否含有甲胺磷等禁用农药成分。追根溯源,彻底捣毁制假售假和非法生产高毒农药的“黑窝点”,抓源头、打惯犯,对涉嫌刑事犯罪的,要按规定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此项整治工作由省农业厅种植业处、政策法规处牵头组织实施,省植物保护植物检疫总站、省农药检定所等有关单位参加。
(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整治。以饲料添加剂和宠物饲料为重点,加强“瘦肉精”等违禁药物、进口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力度,强化市场监督,对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蛋白精”、“瘦肉精”、莱克多巴胺和苏丹红等非法添加物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从源头治理违禁添加物非法生产和流入饲料生产领域。努力提高饲料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畜牧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大进口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力度。
此项整治工作由省农业厅畜牧兽医局、政策法规处牵头组织实施,省饲料兽药检察所、省饲料办等有关单位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