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设立技术服务平台的行业必须是当地的优势产业,或已具备较大产业规模的产业集群、区域集群。
2、按有关规定办理工商登记,具有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资格;实行企业化运作,全开放市场化服务。财务独立核算,效益自负盈亏并合理开展服务收费;向属地中小企业工作部门登记有关信息资料并接受监督管理;中高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50%,具有组织技术服务资源的能力。
3、具有与服务内容相应的服务场地和设施,具备某种或多种公共服务功能,技术服务收入占营业额的比例不低于50%,可实现收支平衡,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
4、热心为中小企业提供良好服务,每个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覆盖企业不少于80-120家,每年服务中小企业的数量不少于100家。
主要功能:
1、研究、开发市场前景好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为所属产业集群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产业集群整体技术水平,为推动所属产业集群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2、对所属产业集群引进的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开发具有行业特点和自有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
3、组织和运用国内外的技术和智力资源,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交流与合作,利用国内外已有的科技成果进行综合集成和二次开发。
4、与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及企业建立合作关系,研究开发能推动所属产业集群发展,提高整体技术水平的公共技术和关键技术。
5、收集分析与所属产业集群相关的国际国内技术和市场信息,研究行业发展动态,为所属产业集群的技术发展和产品开发提供咨询和建议。
6、利用国内外高校和市场资源,开展技术、管理、营销等多方面、多层次的人才培训,为所属产业集群企业的发展培养各类高素质的人才。
7、开展技术交流和服务,对科技成果进行技术、经济评估,促进科技成果、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在所属产业集群内的推广应用。
8、对所属产业集群内的企业技术研究开发工作进行指导并提供服务,为企业提供信息交流、咨询诊断、市场开拓、设计、加工、检测及相关的技术服务等。
四、推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措施
1、各级中小企业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推进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