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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十四)全面推进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大幅度调整压缩太湖网围养殖面积,2007年完成东太湖西侧全部网围养殖的拆除工作,2008年东太湖网围养殖面积调减50%,2009年压缩到4.5万亩,2010年压缩到国家有关部门要求的面积以内。对太湖流域其他湖泊的水产养殖,也要实行严格控制。从现在起,太湖地区外荡水域不再增加水产养殖面积,现有养殖面积逐步调整压缩,其中长荡湖、滆湖的网围养殖面积要压缩到3.5万亩以内。实施循环水产养殖工程,在规模渔业养殖基地按照20%的比例配置净化塘,实现养殖用水“达标排放”。制定实施水产养殖污染排放标准,加强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到2010年,太湖地区水产养殖总氮、总磷排放量要削减50%以上。
  (十五)加强农村生活污染治理。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结合实施镇村布局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切实抓好农村生活污水、垃圾的处理,减轻对水体的污染。对城镇周边的村庄,要积极推进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的延伸覆盖。在面广量大的农村居住点,要广泛推广应用净化沼气池、人工湿地等生活污水处理适用技术,因地制宜地处理农户生活污水。规模较大的村庄,要积极创造条件,按照有关标准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到2010年,太湖一级保护区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要达到70%,太湖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40%。加快推广“组保洁、村收集、镇运转、县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模式,在2008年年底前全部实现集中收集、集中处置。
  (十六)强化船舶污染防治。加大对太湖船舶污染防治的监管力度,全面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广大船员防治船舶污染的自觉性。严把入湖船舶签证关,加强对进入太湖水域船舶防污设施装备及使用情况的检查。加快船舶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在太湖主要入湖口门、京杭运河等重点水域、航道,规划建设22座船舶垃圾收集站和28座油废水回收站,全面落实收集、处理措施,防止船舶污染入湖。建立船舶污染应急设备储备库,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继续推进船型标准化工作,到2010年太湖地区船舶标准化率提高到80%以上,并在全流域禁航挂浆机船舶。积极推进船舶污染防治信息化建设,在2010年年底前完成太湖地区重点水域、航道的电视监控设施安装任务,实行实时监控。严格控制船舶餐饮污染。
  五、加强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管理,增强流域调水引流能力
  (十七)强化水(环境)功能区划管理。抓紧研究提出太湖地区及湖体纳污总量指标,切实加强水(环境)功能区划管理,实行河湖纳污总量控制。统筹规划、积极保护、合理开发利用太湖水资源,重点保证湖区的生活用水和生态用水。2007年年底前,完成太湖湖内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范围划定和确界立牌工作。2008年年底前,完成太湖地区所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确界事项。对集中式水源保护区,全面实施生态隔离、防护等工程措施,防止蓝藻集聚污染。太湖地区各市、县要抓紧规划建设备用水源和应急水源,开展城市间供水管网互联互备工作,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在现有水(环境)功能区划基础上,重点细化太湖入湖河道的水(环境)功能区划。对入湖河道排污口门进行排查整顿,坚决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入湖河口和“清水廊道”范围内的排污口门。对武进港、直湖港、太滆运河等主要入湖河道和太湖湖西、望虞河西岸、京杭运河沿线等重点区域,要抓紧制定实施水环境整治达标方案,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加快污染治理步伐,并切实加强断面水质监测考核,确保在“十一五”期间达到治理要求。
  (十八)积极实施节水减排。大力推进节水型城市以及节水型工业、农业、社区建设。到2010年,太湖地区50%的城市、规模企业建成节水型城市、节水型企业,实现农业用水负增长、工业用水零增长、生活用水微增长。严格取水许可管理,在2010年年底前全面实行供水总量控制和用水定额管理。把节水与结构调整、技术进步、管理创新结合起来,扶持一批重大节水示范工程建设。开展节水型示范工业园区建设试点,加强开发区、工业园区循环用水,采用水网络集成技术,实施园区内厂际串联用水、污水资源化和非传统水源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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