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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太湖水污染治理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一思想、坚定信心,科学规划、周密部署,全民动员、全力以赴,以更加坚决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坚持不懈地推进水污染治理,努力实现太湖水质根本好转,为创造江苏更加美好的未来而奋斗。

  二○○七年九月十日

江苏省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全面改善太湖水环境质量,促进流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把环保优先方针落实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的各个方面,坚持科学规划、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采取控源、截污、引流、清淤、修复等多种措施,对太湖流域进行全面、系统、科学的污染治理,促进太湖水质根本好转。
  (二)目标任务。用5年时间,有效控制太湖湖体富营养化程度,实现水质明显改善。再用8-10年时间,从根本上解决太湖水污染问题,使太湖湖体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三类标准,恢复太湖地区山青水秀的自然风貌,形成流域生态良性循环、经济竞争力与环境竞争力同步提升、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良好环境。
  根据太湖流域环境容量,核定各地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到2010年,太湖地区主要污染物COD排放量控制在26.38万吨,氨氮排放量控制在2.08万吨,总氮排放量控制在2.78万吨,总磷排放量控制在0.59万吨,在2006年基础上分别削减32.52%、33.37%、30%和30%;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370.1万吨/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太湖一级保护区(沿湖5公里和入湖河口上溯10公里两侧各1公里范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其他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40%,农村生活垃圾全面实行集中收集、集中处置;主要入湖河流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基本达到环境功能要求。到2015年,太湖地区主要污染排放量全面控制在环境容量许可范围内。
  (三)基本原则。
  1.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系统推进、分步实施,在着力解决当前突出环境问题、确保用水安全的基础上,采取治本之策,加强污染源头治理,提高环保标准,切实控污减排,从根本上解决影响湖体水质的各种问题。
  2.科学规划,综合治理。正确处理沿湖地区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统筹兼顾、系统考虑流域内的经济增长、社会发展、土地利用、资源开发以及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等各方面的因素,大力推进综合整治、科学整治、工程整治。
  3.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有针对性地解决制约太湖环境保护的关键问题。紧紧抓住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污染源,实行由污染总量控制向容量管理转变,由控制COD为主向控制COD和氮磷并重转变,综合治理太湖水污染和水体富营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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