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苏政发〔2007〕9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现将《江苏省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太湖流域是国家确定的“三河三湖”水污染防治重点,更是江苏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几年来,我省在太湖水污染治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水环境形势依然严峻。太湖地区污染治理仍然滞后于经济增长,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环境容量,湖体富营养化问题突出,水质恶化的状况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太湖是苏南人民群众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摇篮,水污染治理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系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建设进程。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太湖治理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把太湖治理完成情况作为检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经济发展是否“好”的重要标准,下更大的决心,以更高的标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打一场太湖水污染治理攻坚战,促进太湖水质根本好转,恢复太湖地区山青水秀的自然风貌,使苏南真正成为经济发达、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环境优美的地区。
太湖水污染治理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坚持科学规划、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采取控源、截污、引流、清淤、修复等多种措施,对太湖流域进行全面、系统、科学的治理。要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环保优先方针,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实施更加严格的环境准入条件和污染排放标准,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排放。加大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力度,严格控制农业和农村面源污染。加快建设调水引流工程,积极开展疏浚清淤和生态修复。组织开展关键技术研究攻关,提高科技治污水平。加快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努力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污染治理投入机制。坚持依法治太、铁腕治污,切实加强环保执法监管,严肃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严格太湖各市县行政交界断面的水质监测考核,确保水质达标。
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任务繁重而艰巨,必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省政府调整、充实了太湖水污染防治委员会,负责研究确定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太湖地区各市、县政府要全面落实太湖水污染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奖惩,做到工作责任落实、政策措施落实、督查考核落实,为太湖水污染治理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省级机关各部门要按照工作方案提出的要求,抓紧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制定实施方案,切实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指导服务工作。太湖流域治污工作有关的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每年要向上级政府报告目标责任履行情况。省政府每年向社会公布太湖流域各地污染物减排、主要断面水质和治污工程完成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要切实加大环保宣传力度,深入开展环保创建活动,形成治理太湖水污染的强大合力和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