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推进职业技术培训
充分发挥职业院校和各类职业技术培训机构的基础作用,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新增劳动力的就业能力、失业人员的再就业能力、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业能力和在岗人员的创新能力。
一、智力扶贫培训
按现行有关规定,继续通过市财政资助方式,每年在从化、增城分别招收200名农村贫困家庭应届初中毕业生入读中等职业学校。从2007年秋季入学起,扩大智力扶贫覆盖面,免除广州户籍农村贫困家庭和城镇困难家庭应届初中毕业生入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学费。从2011年起,逐步免除广州户籍农村贫困家庭和城镇困难家庭应届毕业生入读职业院校的学费。
通过政策引导,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在职业院校设立扶贫奖学金,对家庭困难、综合表现好的学生进行资助。
职业院校要完善奖励资助和勤工俭学制度,按国家规定从学费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奖励优秀学生和资助贫困家庭学生、选学艰苦专业学生,并组织学生参加勤工俭学,完善职业技术教育扶贫机制。
二、技能型人才培训
各企业要强化自主培训功能和责任,建立工学结合的职工教育和培训体系,完善职工在岗和转岗培训制度,培养一大批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级工和技师,建设学习型企业。
积极落实资助政策,鼓励职业培训机构开展新劳动力和失业人员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再就业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对应届毕业的大中专院校和技工学校的学生、具有专长特殊技能的人才、自主知识产权拥有者等开展创业培训,提高其创业能力,帮助其成功创业。
三、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实现劳动力的登记、培训、职业介绍、就业指导全程跟踪服务。重点抓好农村贫困户劳动力培训,提高其职业技能,实现向城镇转移就业。促进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转移,帮助他们在城镇稳定就业。加强对外来进城务工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
四、农村实用人才培训
高度重视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促进“农科教”结合,完善区(县级市)、镇、村三级农民文化科技教育培训体系,制订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计划,通过资金和政策扶持等手段,充分发挥农村各类职业学校、农业类职业学校和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农村技术推广培训机构的主体作用,扩大农村初、高中毕业生的招生规模和农业从业人员的培训量,开展形式多样、灵活实用的面向农村、面向农民的农村实用人才职业培训,普及农业先进实用技术尤其是都市型农业技术,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城乡和谐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五、成人继续教育和退役士兵培训
充分利用以社区教育为主的广州城市职业学院、以远程教育为主的广播电视大学和各级就业训练机构的资源与优势,通过自学考试、举办夜校和周末学校等形式,逐步将职业技术培训延伸到企业、街道、社区和家庭,构筑社区居民终身学习平台,提高职业转换能力及创业能力,尤其是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群的再就业能力,努力满足居民多样化学习需求,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