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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构建劳动保障工作新格局的意见》的通知

  8.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和劳动保障争先创优活动。
  9.积极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和咨询等有关事宜。
  10.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和局劳动保障工作讲评制度。
  二、“三好”领导班子建设工作目标
  1.思想作风好。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执政为民,维护党的利益,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落实学习制度,自觉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经济法律等相关知识;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积极参加民主生活会,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搞无原则纠纷;认真执行规章制度,积极发挥表率作用;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每年下基层时间不少于三个月,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分管单位和部门无集体或越级上访事件发生。在年终考评中,群众对本人的测评称职率在90%以上。
  2.工作业绩好。有明确的工作思路、强烈的首位度意识和良好的大局观念。在完成分管的工作中有积极创新精神,能全面完成工作目标任务和创新目标任务,力争有一项以上的工作受到省级或国家表彰。
  3.廉洁自律好。认真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于律己,率先垂范,本人及分管处(室)和单位的干部职工无违法违纪现象,在全市行风评议等活动中,本人分管处(室)和单位无影响我局形象的人和事。
  三、领导班子建设工作目标
  1.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领导班子综合素质。按照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的要求,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增强学习的自觉性。要认真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保证中心组学习时间和平时的学习,做到学习有签到、有记录,中心组成员有学习记录、有读书笔记。
  2.加强集体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坚持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分工负责制。
  3.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维护领导班子团结。做到思想统一、目标统一,团结协作。
  4.密切联系群众,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做认真学习、勤于思考的表率,做密切联系群众的表率,做实事求是的表率,做真抓实干的表率。
  5.认真遵纪守法,时刻保持清正廉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置身于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严于律己,做到勤政廉政。
  6.全面落实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完善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实现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适时进行考核。
  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
  1.全面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目标明确,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责任分解到位。抓好责任制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制报告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2.标本兼治,全面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重点工作成效明显。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特别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权力观和政绩观教育,促使党员干部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党员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坚决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搞好专项治理工作,认真清理和纠正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上级要结果案件的结案率达到100%。
  3.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大力倡导和践行胡锦涛同志强调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领导干部带头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并做倡导新风的表率和楷模,在广大党员和群众中树立良好形象。全局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靠自身的优良作风,凝聚人心,克难攻坚,团结带领广大党员,以新的风貌、新的姿态开创劳动保障工作的新局面,谱写构建和谐劳动保障关系的新篇章。
  4.创新体制机制制度,推进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年度内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发生违法违纪案件。推行党政领导干部、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和诫勉谈话制度。认真履行《中国共产党党风监督条例(试行)》规定的监督职责,严格执行《条例》规定的各项制度,切实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
  5.深入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落实各项目标任务,成效明显。继续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严肃查处“四乱”案件,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完善配套措施,建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长效机制。
  五、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
  1.认真抓好党员和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按照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保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持续开展政策理论学习活动,积极创建学习型机关,围绕本单位存在的难点问题或群众反映的焦点问题,大力倡导读书学习的风气和调查研究的风气,增强机关干部在新形势下正确把握大局和驾驭工作的能力。
  2.认真开展争创文明单位活动。加大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力度,引导广大机关干部在社会做一位好公民,在单位做一位好职员,在家庭做一位好成员,增强机关干部遵守“三德”的自觉性。广泛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失职追究制,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纠正行为不正之风,切实提高机关的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抓好“月评文明市民”活动,引导机关干部职工养成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3.积极配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认真完成综合整治任务。积极做好改善人居环境工作,不断提高人居环境质量,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
  六、平安建设工作目标
  1.重视平安建设工作,有本单位本系统的平安建设规划,平安建设工作列入全年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之中,责任人明确,责任落实,机构和规章制度健全,运行机制完善,工作所需经费有保障。要配备至少1名工作人员,做到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各种基础数据准确、档案资料齐全。
  2.推行平安建设目标管理,层层签订责任书,定期检查考核,每季度向市综治委报告一次工作。
  3.搞好本系统治安防范和消防工作,要害部位的物防、技防面达到100%,值班巡逻、目标控制、治安安全检查等各项制度完善,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整改率分别达到95%和100%,不发生重大刑事案件、火灾和特大交通事故。
  4.积极开展依法治市工作,完成年度普法任务,干部职工普法面达到100%。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健全定期排查制度、零报告制度、协调会议制度、领导包案制度等,重大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达90%以上。
  5.加强对所属单位争创治安模范单位的督导,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无刑事案件、无治安案件、无灾害事故、无职工违法犯罪、无未转化法轮功人员单位达95%以上。
  6.依法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为确保劳资双方合法权益提供服务。
  7.加强对劳务市场的管理和用工单位的监督检查。
  8.为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提供帮助。
  9.搞好社会保障,加强对养老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的管理,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救助困难职工,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10.组织开展好本单位、本系统的平安建设宣传工作,积极参加各种平安建设宣传活动。
  七、计划生育工作目标
  1.单位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工作。建立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科室,有专兼职人员负责计划生育工作。
  2.制定本系统计划生育职责、任务的落实意见和考核办法,积极开展人口与国策教育。
  3.认真执行晚婚晚育政策,对局机关及二级机构计划生育职责落实情况定期检查指导和督察。
  4.认真做好单位职工计划生育登记工作,建立情况登记个人档案。
  5.建立和完善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制度;逐步建立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养老保障制度。
  6.指导、监督基层劳动保障部门严格审批成年流动人口的用工手续,核查现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查验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7.认真为下岗职工办理有关手续时,需协调企业和办事处建立下岗职工计划生育管理的协作关系。
  8.认真组织好育龄妇女健康检查,保证孕检率100%。认真完成市计生部门、办事处等有关部门布置的各项任务。
  八、消防安全工作目标
  1.单位重视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单位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其职责,消防安全责任区划分到科(室),责任明确到个人,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健全。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对所属单位及部门责任书签订率达到100%。保证消防资金投入。
  2.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普及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增强全员消防安全意识,有宣传计划,全年消防宣传活动不少于三次,在岗人员教育、培训率达到100%。建立健全多种形式的义务消防组织,定期举办消防演习和消防知识讲座,增强自防自救能力,所属各单位和部门义务消防组织组建率达100%。
  3.按照国家颁布的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必须依法进行审批、验收,确保建筑工程项目100%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4.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确保消防设施设备齐全、运行可靠。
  5.制订和完善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消防紧急疏散预案制定科学、有效,单位工作人员能熟练使用本单位消防设施设备,消防档案和消防工作记录完整。
  6.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专项治理,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整改率达到90%以上;努力减少一般火灾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7.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各技工学校在年度培训、教学中应增加消防安全知识内容,并统一课程设置、授课内容、师资培训。
  8、消防工作与其它工作实行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同奖惩;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有关人员及火灾事故责任人的处理率达100%。

  2007年郑州市人民政府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

  巩 义 市

  一、城镇新增就业再就业人数8000人以上,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800人以上(“4050”人员再就业900人以上,领取优惠证再就业1280人,公益性岗位就业410人)。再就业培训2000人,创业培训90人。劳动保障示范社区创建达标率70%以上。发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550万元以上。及时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二、国有、集体企业全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其他类型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基础台帐建立率达到80%以上。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培训力度,健全和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管理服务机构,设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内外工作站。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1000人,转移就业前培训22000人,就业前专业技能培训10000人。本级财政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三、城镇新生劳动力培训1400人,企业在职职工培训2310人(培养新技师150人)。
  四、企业养老保险新增参保职工4200人,总参保人数达到3.77万人,征缴企业养老保险费9058万元。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和社会化发放率100%。
  五、医疗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4.23万人以上,其中农民工达到4200人以上,征缴金额达到4784万元以上;生育保险参保总人数总人数达到2.9万人以上,征缴金额达到239万元以上。
  六、失业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5.41万人,失业保险费征收950万元,清理往年欠缴失业保险费不低于30%,全供事业单位应缴失业保险费足额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七、工伤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3.5322万人,继续实施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平安计划”,其中农民工参保达到4327人,全部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80%以上建筑和其他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全年工伤保险费征收388万元以上。
  八、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开展以劳动合同签订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为主的劳动保障维权执法活动。继续做好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强化农村企业三级管理责任制,做好砖瓦窑场、石灰、石料厂、小型煤矿等农村企业的劳动用工管理工作,劳动者维权公告牌向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延伸,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制度,劳动保障监察受理举报投诉结案率95%,劳动保障专职监察员每人年度主动检查用人单位在50户以上。
  九、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至少进行两次以上的全面检查。加大社会保险征缴稽查力度,全年征缴稽查人数不少于五险六项参保总人数的40%,补缴率不低于70%;清理往年欠费不低于欠费总数的20%,全面开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稽查工作,稽查五险六项享受待遇人数不少于总人数的20%,切实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十、根据全市“金保工程”建设要求,积极做好数据整理、整合工作,各业务经办机构、街道(乡镇)、社区网络覆盖率达95%以上;积极配合做好12333宣传咨询服务工作。

  新 郑 市

  一、城镇新增就业再就业人数7000人以上,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400人以上(“4050”人员再就业460人以上,领取优惠证再就业670人,公益性岗位就业200人)。再就业培训1200人,创业培训60人。劳动保障示范社区创建达标率70%以上。发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550万元以上。及时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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