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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务输出服务处关于做好参加全国劳务品牌展示交流会有关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务输出服务处关于做好参加全国劳务品牌展示交流会有关工作的通知
(豫劳社劳务〔2007〕14号)


各省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中国就业论坛暨全国劳务品牌展示交流会”(以下简称“展会”)定于2007年11月6日-8日在郑州国际会展中心举办。为做好我省知名劳务品牌评选及参展筹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全省知名劳务品牌。各辖市劳动保障部门要依据组委会《关于推荐全国劳务品牌报送材料的通知》(展会组字〔2007〕2号)规定的推荐条件,继续做好本地劳务品牌的推荐工作,认真筛选能够体现本地特色、有规模实力和良好信誉的劳务品牌。对已推荐上报的劳务品牌,要按要求补报相关材料。报送材料包括:
  1、河南省知名劳务品牌推荐申报表(一式3份)。
  2、劳务品牌简介。包括劳务品牌特点、输出规模、技能水平、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要求用数字量化反映)、受到的表彰奖励、品牌保护措施、发展规划等。材料撰写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字数在2000字左右。
  3、劳务品牌成果证明材料。包括对劳务品牌有所记载和反映的历史文化书籍(或相关内容复印件);劳务品牌所获各种表彰奖励的证明材料;用人单位对该劳务品牌的评价意见(至少3家用人单位出具评价意见,每份评价意见在100字左右);媒体宣传报道资料及其他宣传品等。
  4、劳务品牌影像材料及反映劳务品牌特色的照片(3-5幅)。照片、VCD、DVD等影像资料要突出劳务品牌地域特色、专业技能、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等。要求图片、影像清晰真实。
  省厅将在各地推荐的品牌基础上,评选河南省知名劳务品牌,并选择确定4个品牌向劳动保障部推荐参加全国知名劳务品牌评选。各地的补充材料务必于9月15日前上报省厅劳务输出处。
  二、做好劳务品牌展示。本次展会由省厅统一组团参展,各省辖市都要设立展位,集中对本地的劳务品牌及劳务经济的发展情况进行展示。各省辖市要尽快确定参展品牌(已确定的河南省知名劳务品牌必须参展),并提出品牌展示意见及布展方案(方案包括:需要展位数,图形照片、文字材料及展板的样图;音像展示方式及内容;才艺表演具体形式等),同时加强与省厅联系沟通,共同做好展台的设计制做及布展工作。展示意见及布展方案请于9月20日前报省厅劳务输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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