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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OO7年春节运输工作的通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OO7年春节运输工作的通知
(淮府办〔2007〕3号)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7年春节即将来临,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认真做好春运工作,努力营造和谐春运氛围,尽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出行需要,国家规定2007年春运从2月3日开始至3月14日结束,共计40天。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春运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做好春运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体现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春运工作,按照“以人为本,安全有序,方便快捷”的原则,认真做好春运的各项工作。为强化对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2007年淮南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委,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各相关单位要迅速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春运工作机构,及时掌握春运动态,及时协调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二、科学安排运力

  春运期间,客运形成高峰,供需矛盾突出。运输部门要在科学预测运量的基础上,以客为主,科学安排运力,加强协调配合,加强监测分析,尽可能满足旅客出行需求。要继续组织好民工在春运期间有序流动。城市公共交通部门和公交企业应加强公共交通管理,妥善安排好清晨和夜间的客运服务。

  运输部门在做好客运的同时,要努力保证煤炭、粮食等节日市场供应商品的运输,确保市场供应稳定有序。

  三、加强安全管理

  各运输部门和运输企业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工作放在春运工作的首位,强化监督和检查,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强重点桥梁路段的养护,在弯道、危险路段要设立警示标志、标线和其他交通安全设施,防止事故发生。对投入春运的车船和运输设施提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治,确保设施完好。

  公安部门要在主要公路干线、城市繁华道路等地加强交通指挥和疏导工作,对事故多发地段、易堵路段要设固定执勤点、事故报警点,加强巡逻,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发生大雪等恶劣气候时,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启动预案,尽快恢复交通。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教育,努力做到“不超载,不超速、不疲劳驾驶”。要加强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履行安全主体职责,加强对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的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对严重超载行为,要继续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加强对危险品的查堵工作,完善检查制度,增设检查设施,禁止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乘坐车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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