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加强对工业经济发展的领导。成立市工业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研究重大项目,部署重点工作,协调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各县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强化对工业经济发展的组织协调,制定支持工业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
(十一)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把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放到工业经济发展的优先位置,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体系,努力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能力。鼓励重点行业和大中型企业建立市级以上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试验室和博士后流动站,支持各类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提高企业研发能力。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重点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的高新技术产品和企业,推动传统产业向新型化和新兴产业向规模化方向发展。
(十二)深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推进产权多元化,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大公司大集团战略,突出主业,加快主辅分离、辅业改制。鼓励企业低成本扩张,通过兼并、联合、收购、参股等方式,进一步做大做强。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建立授权经营、稽查稽核、业绩考核、重大责任追究等制度,做好产权登记等基础性工作,规范产权交易行为。
(十三)坚持扩大开放。实施东向发展战略,全方位融入长三角经济圈,加快建设“两淮一蚌”工业城市群。积极寻求与国内外大企业大集团的合资合作,继续推进与德国鲁尔集团、上海电力、浙能集团的合资合作,深化优势企业间强强联合,加快国投新集、淮化集团等企业改制上市步伐。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困难企业的战略重组,使之尽快焕发活力。
(十四)注重工业经济人才队伍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经营管理者队伍建设。把党管干部原则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多渠道选拔、任用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建立科学的薪酬制度,鼓励企业对经营者试行年薪制或分配股权、期权等激励方式。建立起有副高以上职称、硕士、博士学位的高级人才和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信息库,鼓励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为企业服务。加大企业技术工人队伍建设,重点加强企业高级技工的培养,逐步建立有利于高级技术工人成长的机制。提高企业科技人员的工作和生活待遇,实行多种分配形式和奖励机制,充分激发其工作热情。
(十五)大力优化工业经济发展环境。各级政府部门要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真正为工业企业搞好服务。建立重点工业项目绿色服务通道,实行“一条龙”、“一站式”的全程化服务。减少行政审批项目,简化审批程序,创造最优的发展软环境。加快公路、铁路、水路运输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通达能力。加强对煤、电、油、运等生产要素的调控和经济运行监测分析,不断提高工业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各金融机构要研究、推广适用工业企业发展的信贷方式和服务措施,积极扩大信贷规模,拓宽授信方式、范围,尽可能满足工业企业发展的合理资金需求和金融服务需要。通过组织银行授信、银企对接等活动,增强金融机构和企业之间的互利合作,积极建设宽松的融资环境。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切实形成全市上下重视工业、支持工业、发展工业的良好氛围,不断优化工业经济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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