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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盐业体制改革的通知


  二、加快企业改革步伐,推进食盐流通现代化,促进盐化工产业发展

  新组建的省盐业总公司要把强化食盐专营与增强企业活力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推进内部人事、劳动、薪酬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企业激励和约束机制,使企业职工人数与其承担的专营业务相适应。力争用三到五年时间,通过结构优化和管理创新,不断提升企业竞争力,实现人均食盐年销量达到120吨的目标,“十二五”末实现人均食盐年销量达到300吨的阶段性目标。

  积极推进食盐流通现代化。结合我省实际,按照经济地理区划与合理流向,在陕南、陕北、关中物流节点建设食盐配送中心和分销站点,逐步整合优化县级盐业经营管理机构,减少中间环节,形成一级批发直达零售的食盐流通网络体系。实行全省食盐统一零售价格,继续做好食盐配售、配给工作,确保广大农村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合格碘盐供应,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推行统一配送、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加强食盐仓储、分装、配送、装卸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以省盐业总公司为中心、全省统一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食盐分装集中化、销售网络化、流通配送化、经营连锁化、管理信息化。

  我省是盐资源大省。省盐业总公司要按照省上建设盐化工产业的要求,努力推进盐化工产业的发展,把强化食盐专营与加快盐化工产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把维护食盐安全和市场秩序与合理开发利用我省丰富的盐化工资源有机结合起来,为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作出贡献。

  三、建立食盐专项储备,完善应急调控机制

  为及时应对各种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和食盐市场异常波动,建立我省食盐专项储备。按照全省人均一个月的消费量,建立19万吨小包装成品食盐省级储备,切实增强对食盐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各级盐业主管部门要制订和完善食盐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加强食盐储备管理工作,确保特殊时期合格碘盐的市场供应。

  四、加强领导,严肃纪律,确保全省盐业体制改革顺利进行

  这次全省盐业体制改革牵涉资产划转、身份认定、理顺体制等诸多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了加强对本次盐业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省盐业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副省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分别由省政府办公厅、省盐务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编办、省劳动保障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省物价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协调解决全省盐业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各市、县、区抓好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盐务管理局,负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省盐务管理局要会同省级有关部门按照省政府的部署,制订具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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