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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2008”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2008”工程设备安装和装饰装修施工阶段安全质量管理的通知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2008”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2008”工程设备安装和装饰装修施工阶段安全质量管理的通知
(京建质〔2007〕442号)


各有关区建委、“2008”工程各建设(代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目前,大部分“2008”工程已全面进入机电设备安装和装饰装修阶段。为确保机电设备安装和装饰装修阶段施工质量,完成工程质量创优目标,结合近期工程建设实际,现将进一步加强安全质量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建设单位要对工程安全质量负全面责任,依法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合同约定,不得减少现场项目管理人员。同时,建设单位要及时确定装饰装修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的设计方案,对于既定的设计方案,不得随意进行修改。
  二、设计单位要对工程的设计质量负设计责任。设计单位应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向施工现场派驻设计代表,设计代表应检查施工单位对设计文件的执行情况,并就有关设计事项现场予以及时协调解决。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务必要把安全质量管理放在企业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对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要加强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的组织管理,严格执行施工质量技术管理有关规程规定,落实各项安全质量技术措施。分包单位必须按规定组建项目经理部,并配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技术人员。
  四、监理单位要根据工程特点组建项目监理机构,配备相应仪器设备,依据国家规范标准和合同规定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配备足够的监理人员。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监理旁站、平行检验、过程检查和验收工作。
  五、施工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工程创优管理工作,依据自行编制的创优工作计划,积极与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及时汇报创优工作进展。同时,要提前进行创优申报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按照规定程序及时申报,积极配合做好评优检查工作。
  六、各专业协会成立的专家组要定期对创优项目进行业务指导,加大对各工程创优的服务工作,加强初评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对样板工程、关键工序和工程重要部位的检查,发现问题责令改正,并将有关检查意见及时上报市建委。
  七、各施工集团总公司要成立以分管质量工作的负责人为组长、质量管理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专项创优工作领导小组,并从集团内部组织有创优经验的、安全质量管理水平高的专业技术人员成立质量创优团队,协调处理创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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