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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农林渔业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农林渔业局“特区干部好作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农林渔业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农林渔业局“特区干部好作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农党〔2007〕16号)


各党支部,局机关团委、妇委会、工会:

  《深圳市农林渔业局“特区干部好作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局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深圳市农林渔业局“特区干部好作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开展“特区干部好作风”建设活动,是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作出的重大部署,是排头兵实践活动的深化和延续,是2007年机关党建工作的主题。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成立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办公室设在市直机关工委,并召开工作会议作了具体部署,要求全市各级机关以这项活动为载体,全面推进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争当作风建设的排头兵。我局作为全市农林渔业和海洋事业的行政主管部门,必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扎扎实实开展“特区干部好作风”建设活动,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三个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特别是要当好建设现代都市农业的排头兵,为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作出应有的贡献。根据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特区干部好作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办发〔2007〕7号)(深办发〔2007〕7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会会上大力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为总要求,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总体部署,结合着全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回头查工作,紧密联系全局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现状,以实现“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更坚定、责任感使命感更强、能力素质更高、形象更好”为总目标,全面加强机关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使全系统机关党员干部为我市现代都市农业、城市生态林业、海洋事业发展,为深圳的建设和发展注入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活动范围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包括局机关团委、妇委会、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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