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6.《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非正常户纳税人管理的通知》(渝地税发〔2002〕231号)。
157.《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交通运输业发票管理的通知》(重地税发〔1997〕260号)。
158.《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律师事务所使用重庆市律师业专用发票的通知》(渝地税发〔2001〕58号)。
159.《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北部新区地方税务局、黔江区地方税务局发票监制章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地税发〔2001〕51号)。
160.《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税务登记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地税函〔1998〕86号)。
161.《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制发地方税务发票监制章有关问题的通知》(重地税发〔1997〕117号)。
162.《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制发地方税务发票监制章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地税发〔1998〕203号)。
163.《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庆市地方税务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渝地税发〔2000〕260号)。
164.《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新核定重庆市地方税务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渝地税发〔2001〕117号)。
165.《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处罚依据认定的批复)的通知》(重地税发〔1997〕283号)。
166.《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的通知》(渝地税发〔1999〕193号)。
167.《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行定期定额纳税的个体户实际经营额超过定额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的通知》(重地税发〔1996〕386号)。
168.《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四川省地税局关于社会中介机构有偿服务使用票据问题的请示)的批复的通知》(重地税函(1995)126号)。
169.《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换发税务登记证件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重地税发〔1996〕222号)。
170.《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渝地税发〔1998〕163号)。
171.《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使用(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渝地税发〔1998〕271号)。
172.《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的通知》(重地税发〔1996〕202号)。
17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换发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证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重地税发〔1996〕205号)。
174.《转发(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普通发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重地税发〔1995〕137号)。
175.《转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废止取消和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重地税发〔1996〕307号)。
176.《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贯彻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重庆市个人房屋装修税收征管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管暂行办法)通知的通知》(渝地税发〔2001〕346号)。
177.《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再就业工程的意见)的通知》(重地税发〔1997〕270号)。
178.《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市委、市府关于加快实施再就业工程的意见)的补充通知》(渝地税发〔1998〕11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