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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十)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70%以上。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刘积余  副市长

  副组长:赵宁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白民德  湟中县人民政府县长

      王水潮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白守伟  市农牧局副局长

      李生刚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屠德平  市工商局副局长

      李向东  市卫生局副局长

      马生荣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朱京宁  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高建设  市商务局副局长

      何青萍  市财政局副局长

      付丽娜  市教育局副局长

      祁敬婷  湟中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兴民  市广电局副局长

  湟中县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湟中县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实施。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王水潮兼任办公室主任,马生荣、赵继军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对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进行阶段督导、考核评价。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监管责任体系建设,食品安全形势明显好转。强化政府对地区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责任意识,统一组织领导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健全县、乡、村三级食品监督网络,完善乡镇(街道)、村委会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预警机制,有效预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建立食品安全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对突发性、敏感性食品安全事件反应迅速,组织有力,处置有效。

  (二)认真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照《2007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和《2007年西宁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抓好食品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的监管。一是加强农产品源头管理,强化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标准化基地建设和管理;二是加强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管;三是加强农村餐饮食品卫生、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农村集体聚餐的监管;四是严格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质量承诺和仓储备案等制度,进一步整顿规范食品流通秩序;五是强化生猪定点屠宰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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