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实施乡村医生蒙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和苏木乡镇卫生院蒙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项目的通知
(内卫蒙字〔2007〕497号)
各盟市卫生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牧区蒙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充分发挥蒙中医药在农村牧区医疗保健服务中的作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卫生厅关于下达2006年中央补助地方中医专项资金的通知》(内财社〔2007〕253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区农牧区蒙中医药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不断提高农牧区蒙中医人员服务能力,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决定开始实施乡村医生蒙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和苏木乡镇卫生院蒙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
(一)乡村医生蒙中医专业蒙中医中专学历教育项目
1.在村、嘎查医疗机构工作,以蒙中医药知识和技能为主及应用蒙(中)西医两法,没有医学学历的乡村医生;
2.具有旗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乡村医生执业资格(取得乡村医生证书);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4.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5.有志从事蒙中医工作且能完成学业者。
(二)苏木乡镇卫生院蒙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项目
1.在苏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蒙中医技术骨干;
2.具有蒙医、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3.主治医师以上(含主治医师);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二、学习内容和形式
1.乡村医生蒙中医中专学历教育的学习内容是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制定的《乡村医生中等中医专业人才培养指导方案》要求内容为主,其中蒙医专业学习内容主要以蒙医中等教育教材为主,辅以必要的公共科目的学习。学制三年,前两年在学校完成理论学习,第三年在旗县级以上中蒙医院临床实践。学习形式原则上采取全日制授课的方式,但根据学生来源的特点,采取部分学分制的授课方法。即保证一年的基础课程的学习,剩余一年的课程采取学分制管理,进行单科结业,积累学分,达到规定标准,且毕业实习合格,准予毕业,颁发全日制中专毕业证。如所修学分达不到规定标准,可交费重修,直至修满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