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荐上报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市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深人调办通〔2006〕5号)
各区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我市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已经圆满完成大部分工作任务,各级工作人员和广大调查员在调查工作中兢兢业业,扎实工作,付出了艰辛的劳动,为1%人口抽样调查的顺利完成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根据广东省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决定开展全市1%人口抽样调查市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比表彰活动。请各区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市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评审上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区先进集体的评选,根据广东省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组织实施。对街道1%人口抽样调查机构、社区(居委会)市级先进集体的推荐,请各区按照辖区内各街道、社区(居委会)调查工作的实际效果和调查数据最终的质量结果,综合评审,认真排序,并根据排序结果选出推荐名单报市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
二、对1%人口抽样调查市级先进个人的推荐,各区要在区、街道、社区(居委会)三级工作人员和“两员”(调查员、调查指导员)的范围内推荐,特别要注意挑选推荐工作在调查小区和社区(居委会)一线工作的调查员和调查指导员,推荐“两员”中先进个人的比例不得少于分配数量的60%。
三、在组织推荐市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过程中,各区务必做到坚持评审标准,严格评审条件,广泛征求意见,选出先进典型,确保达到树立榜样、表彰先进的目的。推荐名单请于2006年8月12日前报市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各区1%人口抽样调查市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分配名额见附件1)。
四、各区被推荐的市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按有关要求认真填报“深圳市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市级先进集体登记表”和“深圳市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市级先进个人登记表”,经过严格审核后由区人调办盖章报市人调办。同时,各区要按附件4的要求将经区人调办审核批准后的先进个人名单汇总上报市人调办。
五、各区填报的“深圳市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市级先进集体登记表”、“深圳市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市级先进个人登记表”要自行使用A4纸下载表式,双面打印,统一用钢笔填写或喷墨打印机打印。先进集体一式2份,先进个人一式3份(1份退还上报单位转先进个人存档,市、区各留1份)上报市人调办,注意不得复印。先进个人汇总表请用电子表格的形式上报市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