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20日前,市城调队将检查无误的数据上报调查总队;
2007年9月30日前,调查总队对调查数据和抽样框进行审核、验收、把关,以ftp传输的方式,按规定文件名上报国家统计局城市司。
各级抽样框资料在调查数据报送一个月内上报。
七、调查工作细则
调查员入户访问时,应严格遵守访户规定。
入户调查必须根据深圳市统计局制定的《2007年深圳市城市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方案》的要求执行。各指标的含义、口径、计算方法和计量单位必须同调查问卷的规定一致。
调查员入户前要做好充足准备,入户访问时要讲究方法和技巧。调查员应按抽样时所确定的地址进行调查,对每户的访问情况应详细记录在调查问卷封面上。
访户要求、填表说明及访户指南详见附件4(2007年全国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工作细则)。
八、工作职责与进度安排
(一)工作职责
国家统计局城市司负责设计调查总体方案,制定调查问卷及填报说明,协调编写数据处理程序及使用说明,培训省级调查人员等工作。
各调查总队负责调查方法制度的贯彻执行,印制调查表式及相关文件,培训、指导、检查调查市(区)、县的调查工作,审核、验收调查资料,并根据要求评估分析调查结果。
市城调队负责调查员培训,编制抽样框,抽选调查社区居委会,各区统计局根据市城调队抽中的调查社区居委会,用随机等距方法抽选调查住户,实施现场调查,回收调查问卷,审核录入调查数据,并根据要求初步评估分析调查结果。
(二)进度安排
6月20日-6月22日,参加总队培训。
6月25日-7月11日, 市城调队起草文件会签,经费申请,编制抽样框,抽选调查社区/居委会,准备培训材料和宣传资料等。
7月12日,培训区、街道和社区调查员。
7月13日-18日,各区编制好住宅分布图和抽选调查住户及宣传等入户调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7月19日-8月8日,调查员入户调查访问。
8月9日-9月17日,区统计局调查队(中心)进行质量抽查,录入调查表及抽样框,将审核无误的数据传输市城调队。
9月18日-9月20日, 市城调队按要求把关审核调查结果,将审核无误的数据上报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城镇住户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