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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对2007年新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核查情况的通报

漯河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对2007年新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核查情况的通报
(漯人口[2007]51号)


各县区人口计生委:
  根据《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管理规范》和《河南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做好2007年度奖励扶助对象信息录入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为认真做好2007年全市奖励扶助对象个案信息录入和审核确认工作,2007年5月25日,市人口计生委组织10个核查组,对县区上报的2007年新增的473名奖扶对象,按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了质量抽查。现将核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政策符合情况
  市人口计生委组织的这次核查,对各县区都按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了质量抽查,全市共抽查奖扶对象96人。其中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89人,不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7人,符合政策的合格率为92.7%,个别县区未能按要求达到100%的准确率。具体到县区情况如下:舞阳县上报170人,抽查34人,符合政策34人,合格率100%;临颍县上报81人,抽查17人,符合政策17人,合格率100%;高新区上报16人,抽查4人,符合政策4人,合格率100%;郾城区上报57人,抽查11人,符合政策10人,合格率90.9%;源汇区上报56人,抽查11人,符合政策9人,合格率81.8%;召陵区上报93人,抽查19人,符合政策15人,合格率78.9%。
  二、程序执行情况
  此次抽查的96名奖励扶助对象,在程序执行过程中,共涉及到的个案信息768项,符合程序的个案信息718项,符合程序的比率为93.5%。其中:舞阳县、临颍县、郾城区、源汇区、高新区符合程序的比率均为100%;召陵区抽查的奖励扶助对象19名,应符合程序的个案信息为152项,实际符合程序的个案信息为102项,符合程序的比率只有67.1%。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存在的问题
  1、政策把握上有放松现象。奖励扶助对象应全部符合四个条件,而从抽查情况看,有些县区上报的奖励扶助对象未能全部符合奖扶条件,存在着:夫妻未生育,而只是抱养一个子女;生育两个女孩,而二胎未按《条例》规定生育;现有三个子女等不符合奖扶条件上报的现象。
  2、程序执行不严格。从抽查情况看,召陵区在执行过程中较差,存在着:个别奖扶对象没有进行三级公示、村民代表没有评议、未能走访群众座谈、三级未签署意见而上报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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