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上半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验收工作的通知
(漯商[2007]103号)
各县(区)商务局:
根据省商务厅《关于2007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建设规划暨上半年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豫商建〔2007〕91号)精神,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将组织人员对全市今年上半年新建“农家店”进行验收。结合实际,现将我市2007年度上半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验收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理规划管理
(一)1个行政村只准建1个日用品店,避免一村多店、一街多店和在城市社区建店。
(二)农资店只准建在乡镇所在地,若2005年度、2006年度已在乡镇所在地建成村级店的,今年将不允许在乡镇所在地再建乡级农资店。
(三)鼓励日用品承办企业在乡镇建立直营店。
二、验收标准
(一)
商务部关于加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的通知(商建发〔2006〕600号);
(二)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05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豫商建〔2005〕112号)。
三、验收工作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一定要保证“农家店”的质量,严格按标准验收;
(二)一定要保证配送比例,对没有能力实现配送和配送比例未达到要求的,不予验收;
(三)一定要保证特许加盟合同的期限不少于3年;
(四)一定要保证进销台帐要完整;
(五)一定要保证变更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在承办企业名下,且变更日期在2007年内,实现其真正意义上的连锁经营。
四、报送材料时间
各县(区)商务局要将初验报告、验收申请表、评分表一式三份于2007年9月2日前报市商务局市场科。各承办企业在上报项目时要同时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服务系统上填报相关信息资料。
五、市级验收时间
2007年9月3日---9月7日
二00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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