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省属监管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有关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

  三、统计核算内容

  1、办社会机构的人员、资产、经营等情况

  ①人员情况:年末在册职工人数,其中,在岗职工人数、其他人员,离退休总人数,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②资产状况:资产总额、负债总额;

  ③经营状况:营业收入、实现利税、利润总额、净利润。

  2、办社会机构的当年实际支出费用等情况

  ①人员经费:在册人员、离退休人员费用;

  ②公用经费:办公、管理等费用;

  ③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费用:建设投资,日常管理、维修、维护费用;

  ④职工住房补助,职工水、电、暖、气、电视网络暗补费用;

  ⑤企业办林场、地震测试、疾病控制、人防、邮政服务等其它费用。

  3、统计核算间接费用和标准费用

  ①间接费用:企业办社会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能直接填写的请直接填写,不能直接填写的,按以下规定计算:

  财务费用=企业办社会当年发生的总费用×银行当期贷款利率

  管理费用=企业当年管理费用总额×企业办社会管理人员与企业全部管理人员之比

  ②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按照当地政府办社会职能机构同类人员费用标准进行测算;

  ③维护管理费用:按照国家规定测算;

  ④企业物业管理收费按照当地社会标准(市场价格)进行收费测算。

  按以上分类进行详细、全面统计测算,如无法用附表表述的,请用文字详细说明。

  四、调查工作安排及要求

  1、各省属企业要以集团(公司)为单位开展工作。企业办社会职能情况复杂,涉及到企业财务、统计、劳资、资产管理、办社会等部门,各企业领导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抽调专门人员分工负责,周密安排,按通知要求做好摸底调查统计上报工作。

  2、各类数据要详实准确,统计数据均以2005年底为准,务于6月15日前将书面文字材料一式两份和电子文档报省国资委企业分配处。

  3、本通知内容可从山西省国资委网站(www.sxgzw.gov.cn)点击企业分配处下载。

  4、调研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联 系 人:省国资委企业分配处 郭常素 杨晓光

  地  点:省冶金招待所209房间(太原市桃园南路2号)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