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学习宣传廉政建设、干部任用等方面的党内法规性文件。学习宣传《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廉政建设的党纪党规,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切实提高人事部门工作人员拒腐防变的能力;学习宣传《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法规文件,加深对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等制度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增强人事干部的政治观念、组织观念和法纪观念,提高人事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严格执行普法教育学习制度。市和各区、县(市)人事局(编委办)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学法制度,继续推进领导干部法制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一般工作人员主要以集中学习、培训或辅导的形式进行。中层以上干部在参加上述活动的同时,要参加每季安排一次的中心组法律知识学习,市管干部还要参加市里组织的大型法制论坛、专题辅导报告和市管干部进修班等。
(二)从今年开始,市人事局将在局内组织开展政策法规业务指导课制度。由各业务处室处长结合人事编制法规政策和本处工作,围绕普法讲授一次业务课。
(三)建立学法责任制度:各级人事部门主要领导要对本部门学法工作负总责,局党组理论中心学习组学法由分管局长负责组织和监督落实;各党支部要做好普法学习和检查的配合工作。
(四)建立学法登记制度。党小组学法,要结合平时的集中学习做好登记工作。个人学法,要做好学法情况、完成作业情况、参加知识考试、竞赛等各项活动的记录。
(五)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人事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的作用,及时发布人事政策法规,在门户网站开辟人事法制宣传教育专栏,为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以人事法律法规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用法的氛围。
四、工作要求
开展人事法制宣传教育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打造“法治杭州”、加快推进我市人事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各级人事部门要统一思想,从依法治国、依法治市、依法行政的高度,充分认识人事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创新发展人才人事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人事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切实负起责任,要保证普法工作年度计划落实到位、有部署、有措施、有经费;要建立普法工作目标责任制,将普法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健全和完善普法工作的各项制度;做到有检查、有总结,工作台帐及档案齐全,切实把普法规划贯彻好、实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