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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二)加强施工现场的监控。各地及监管部门要加强施工安全的技术指导,督促建设工程施工各责任主体单位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强制性技术标准和工程施工规范、规程,完善安全施工方案,严格作业程序和对施工现场的有效监控,配备必要安全、技术人员和必须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检测设备、仪器;加强施工现场机具和危险爆炸物品的管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开展超前地质预报,经专家论证、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施工班组每日班前班后确认,并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方可实施,从源头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三)加强施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各地及监管部门要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信息上报、分级响应、事故救援等工作职责和程序,并督促施工单位结合工程施工特点,对施工危险点、段要制定有针对性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提高作业人员避险、逃灾和自救互救能力,预防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

  (四)进一步发挥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施工中的安全保障作用。各监管部门要督促监理单位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施工规范等客观、公正地履行监理职责,依照施工规范,合理配备监理人员,充分发挥其在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方面的监督作用。

  三、突出重点,加大对重点地区和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

  当前,我省公路、铁路、机场、水利、电力、通信以及城市基础设施等建设发展迅速,基本建设投资规模逐年加大,尤其是“十一五”期间,一大批重点工程陆续开工建设,项目多,规模大。为确保我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减少和预防生产事故发生,各级建设、交通、水利、铁路、电力监管等行业监管部门,要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迅速组织专门技术力量,严格督促管理单位、项目法人、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结合近期隐患排查工作,对全省在建工程施工安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隐患要立即责令整改,并与参加建设的各相关单位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和建成后使用安全。尤其是对国家、省级重点工程以及大型土石方开挖及填筑工程、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滑坡和高边坡处理工程、大型挡土墙工程、深水基础、围堰工程、地质条件复杂的桥梁、隧道施工、高空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进行重点排查;督促设计单位从工程结构、材料、工程地质、水文等方面进一步复核工程结构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施工单位要对施工组织设计和重要环节的施工方案进行复查,对现场技术人员、施工人员和机械设备数量和安全性能以及施工安全保障体系进行认真复查以确保满足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需要;督促监理单位对关键工序、关键部位的监理工作方案和现场监理人员力量配备、监理资料的准确翔实情况进行复查。所有在建工程要待检查核实并确保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继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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