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营造良好社会风尚。继续组织好每年的“全国助残日”活动,举办“国际残疾人日”活动。广泛开展“志愿者助残”、“红领巾助残”、“文化助残”、“科技助残”、“法律助残”等活动。继续做好“自强模范”、“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残疾人之家”的表彰工作,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3全面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健全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密切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关于无障碍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已建无障碍设施的维护、管理力度。积极开展城市无障碍改造;加强公共交通无障碍设施建设;发展信息交流无障碍。争创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
对规划、设计、建设、管理人员和残联工作人员进行无障碍知识培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无障碍意识。
(九)信息化建设。健全基层信息化工作管理体系,加强和完善残联系统网络建设与服务,构建残联系统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整合残疾人事业数据库,推广信息无障碍技术与应用。
1完善基层残联信息化工作组织体系。加强信息化建设,在“十五”残联网络建设基础上,健全完善残联公众信息网和机关办公局域网、残疾人就业服务网,依托党政网络和因特网,实现业务数据、政务信息的网上传输。
2实现残疾人事业信息资源共享。统一标准,整合现有数据库,逐步建立残联综合业务数据管理系统;推动残联系统公众信息网建设,促进政务公开,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快捷的网上服务;利用残联系统内部信息资源,建立残联内部综合信息规律系统,实现残疾人事业信息资源共享。
3优化和完善残疾人事业统计指标体系。加强统计制度管理,建立基层统计台帐,继续推进数据统计电子化,提高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4制定多层次计算机知识普及教育和培训计划。逐步提高残联系统整体运用现代化办公手段的能力。
(十)设施建设。各级政府应加大投资力度,解决配套资金,在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立项、用地、建设等方面给予减免优惠,创造条件,完成建设符合要求、规模适度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已建成投入使用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要进一步完善功能,充分发挥作用,为残疾人接受康复训练、职业培训、就业指导和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提供服务。
(十一)抽样调查。按照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办统一部署和省政府要求,及市政府领导组会议精神,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根据需要,落实资金,保证抽样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落实人员,组建队伍,抓好培训。确保两个抽中县的抽样调查工作按照国家统一确定的时间进度、质量要求,圆满完成。
《泸州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2006-2010年)》,是《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06-2010年)》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泸州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及其政府残工委各成员单位、各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主动履行职责,制定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完成本规划中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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