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两办及新闻媒体采用奖励办法
1、各科室必须完成年度责任目标规定的统计分析篇数及被市委办、政府办信息采用的条数,完不成任务的,不予奖励。
2、每年年底,各科将信息采用的依据(原件或复印件)报考核小组,经核实认定,按标准奖励。
3、具体奖励标准
(1)每发1期统计资料(内参)奖励10元。
(2)每被市委、政府“两办”信息采用1条奖励20元,超额完成任务者,每超1条奖励30元,专期信息奖励50元;被省委、政府“两办”采用的每条奖200元;被市领导批示的,每条奖励100元,被省委、政府领导批示的每条奖励200元;同一信息被多个领导同时批示者,可重复奖励。被市“两办”《内部参阅》、《调查研究》采用的,每篇奖100元。
(3)被新闻媒体采用的,《漯河日报》按每百字10元奖励(不足百字按百字计),市电台、电视台等按每条10元奖励,被其它媒体采用的按同额稿费奖励。被省级(含省级)以上主要新闻媒体采用的,每篇奖励300元。(简讯每篇100元)
(4)其它所需奖励的,由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附件:
一、市统计局统计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二、2007年(年度)网络信息供稿任务
三、2007年局属各单位数据专栏信息发布任务
四、2007年两办及新闻媒体供稿任务
附件一:
市统计局统计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方秀荣 局党组成员 纪检组长
成员: 办公室 主任
监察室 主任
法规科 科长
综合核算科 科长
农业科 科长
工交科 科长
投资贸易科 科长
社会科 科长
城调队 副队长
农调队 副队长
普查中心 主任
计算中心 主任
附件二:
2007年(年度)网络信息供稿任务
┌─────────┬────────┬───────────────────────┐
│ 单位名称 │ 省网任务数 │ 市网主页任务数 │
│ │ ├────────┬───────┬──────┤
│ │ │ 市局工作动态 │ 统计分析类 │ 统计数据 │
├─────────┼────────┼────────┼───────┼──────┤
│办公室 │ 6 │ 10 │ 0 │ │
├─────────┼────────┼────────┼───────┼──────┤
│监察室 │ 2 │ 6 │ │ │
├─────────┼────────┼────────┼───────┼──────┤
│法规科 │ 6 │ 10 │ 1 │ │
├─────────┼────────┼────────┼───────┼──────┤
│综合科 │ 24 │ 12 │ 17 │ 28 │
├─────────┼────────┼────────┼───────┼──────┤
│工交科 │ 24 │ 12 │ 17 │ 24 │
├─────────┼────────┼────────┼───────┼──────┤
│投资贸易科 │ 24 │ 12 │ 18 │ 24 │
├─────────┼────────┼────────┼───────┼──────┤
│社会科 │ 12 │ 12 │ 6 │ 4 │
├─────────┼────────┼────────┼───────┼──────┤
│普查中心 │ 6 │ 12 │ 1 │ │
├─────────┼────────┼────────┼───────┼──────┤
│计算中心 │ 6 │ 12 │ 1 │ │
├─────────┼────────┼────────┼───────┼──────┤
│农调队农经科 │ 12 │ 12 │ 8 │ 4 │
├─────────┼────────┼────────┼───────┼──────┤
│农调队产量科 │ 12 │ 12 │ 8 │ 12 │
├─────────┼────────┼────────┼───────┼──────┤
│城调队综合科 │ 12 │ 12 │ 7 │ 24 │
├─────────┼────────┼────────┼───────┼──────┤
│城调队物价科 │ 12 │ 12 │ 5 │ 12 │
├─────────┼────────┼────────┼───────┼──────┤
│城调队住户科 │ 12 │ 12 │ 6 │ 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