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同意张家港市长江采砂管理护漕港基地更名的批复

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同意张家港市长江采砂管理护漕港基地更名的批复
(苏水砂管〔2007〕7号)


张家港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张家港市长江采砂管理护漕港基地更名的请示》(张水发[2007]3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张家港市长江采砂管理护漕港基地”更名为“江苏省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张家港执法基地”。
  二、长江张家港段为苏州、无锡、南通、泰州4市交界水域,地理位置十分重要。该基地将承担边界及澄通河段的综合执法功能。望你局在基地的规划、设计和功能定位等前期工作中,着眼全局,科学安排,加快建设,力争早日建成并投入使用。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