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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实施山江湖工程推进绿色生态江西建设的若干实施意见


  三、不断提升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一流的空气目标

  8.加大工业废气污染防治力度。严格控制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加快现有燃煤电厂脱硫设施建设进程,限期淘汰投产20年以上或装机容量10万千瓦以下的燃煤电厂、企业自备小燃煤发电机组。加强对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的污染防治,抓好水泥、焦炭等企业的除尘改造,加快淘汰一批污染严重的企业。重点抓好100家高耗能企业节能、1000台工业锅炉和窑炉改造,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9.开展城市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城市有毒有害气体排放专项整治行动,在城市建成区合理划定燃煤禁燃区和有毒有害气体禁排区,淘汰、搬迁建成区内和近郊主导风向区域内污染严重的燃煤锅炉、工业窑炉,城市中心区禁止使用原煤散烧的民用小炉灶,实现城市中心区有毒有害气体“零排放”。采取综合措施,控制城市建筑工地和道路运输的扬尘污染。强化机动车尾气排放的监督管理,淘汰一批尾气严重超标的旧机动车。

  10.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鼓励开发利用太阳能、风能、地热、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加强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信息收集、发布推介和组织管理,积极引进国外购买方提供资金援助或技术转让,参与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建设。鼓励省内企业引进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和处置等环保技术。到2010年,力争全省温室气体减排交易量达2000万吨。

  四、切实保护秀美的山川,建设一流的生态环境

  11.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全面禁止采伐天然阔叶林。生态功能保护区内的生态功能涵养林、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二级以上保护区内的森林纳入生态公益林严格管护。抓好江河源头重点区域的生态防护林建设,积极调整树种、林龄结构,形成层次多样、结构合理、功能完备的生态林体系。鼓励发展平原林业,大力营造工业原料林和针阔混交林,到2010年完成平原造林750万亩。进一步加强对外来有害生物的检疫防治。开展古树名木普查建档工作,到2010年对全部古树名木建立档案。

  12.强化水土流失防治。大力推广山江湖工程小流域综合治理经验和模式,积极开展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继续抓好赣江、抚河、信江、修河、饶河等“五河”上游的水土保持工程。强化对县乡公路、重大项目建设和城市新区开发的水土流失防治。“十一五”期间,全省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万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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