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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在全市开展计划生育乱收费乱罚款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

  各级人口计划生育部门组织财务、纪检等人员,集中时间,对2006年元月以来的所有收费行为逐项逐人审查、列表(各市县可根据情况制定具体详细的登记表)。并对照有关收费免费标准、程序、主体,查出违规收费的行为、数额,列表登记。同时,继续清理违规文件,对违背中央、省有关文件出台的所有收费文件,该废止的坚决废止,该修改的要认真修改,不完善的进行完善。
  (三)督查整改阶段(9月1日-9月30日)
  1、分清责任。对查出的问题要逐件分清责任,属于按市县以上党委、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收取的费用,一般不再退还群众,但必须如数上交财政,同时废止不符合法规的文件,对收款人不再追究责任;对按乡以下含乡党委、政府领导研究出台的收费项目,要查清数量,并及时退还给群众,对态度较好、能吸取教训的也不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但对不积极清查或退还群众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自行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超收的只要能主动查清,及时如数退还群众,可以从宽处理;但对不积极清查、拒不退还群众的要严肃处理;对有贪污等违法行为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组织抽查。省市人口计生委将适时组织人员对各地的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从严处理。
  3、边纠边建。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修订完善、收费和执法规范,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研究探索预防和纠正计划生育乱收费、乱罚款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总结上报制度(10月7日-10月20日)
  专项治理结束后,各县区要写出书面总结,填写《漯河市计划生育乱收费乱罚款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包括总结、报表软盘),逐级上报,汇总后于2007年10月15日前报市人口计生委纪检监察室。市人口计生委将对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成效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对工作不积极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市人口计生委还将把各县区专项治理情况与年度奖惩挂钩,作为评先创优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落实,图形式,走过场,组织不力的要根据实际情况取消该单位2007年人口计生系统行风建设评先资格。
  四、加强领导
  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治理乱收费乱罚款工作,要把这项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重要举措,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扎扎实实地抓出成效。
  (一)加强领导,明确人员
  各地要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纪检组长要具体抓,分管领导要积极配合。要建立精干高效的工作机构,确定专人负责,做到组织健全、责任明确、人员到位、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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