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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


  一要统一供销统计口径。市总社将在现行统计报表的基础上,结合重庆市供销社系统工作的特点和创新工作的重要内容,考虑供销工作实际情况,制订出一套易于操作的供销统计报表。届时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学习培训,明确统计对象,统一统计口径。对于填报统计报表确有困难的微小门店、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等,可采取抽样调查等多种形式,进行科学推算与估算,杜绝缺报、漏报、瞒报现象,使供销统计数据能够真实地反映供销系统在为农服务中所做的工作。

  二要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区县(自治县)供销社要加强对各基层社、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联合社以及直属企业、控参股企业的统计基础建设,帮助它们完善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做到统计基础扎实、数出有据,从源头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三要加强内部沟通衔接。区县(自治县)供销社不同科室之间要加强衔接与沟通,对外报送的业务统计报表,包括向市总社业务发展处、合作指导处等不同处室报送的报表,要确保统计数据一致,以切实维护供销统计的真实性、可靠性和严肃性。

  三、加强调研,进一步提高供销统计分析监测水平

  统计分析是统计工作的关键环节,是衡量统计工作水平的重要因素。区县(自治县)供销社要把提高统计分析质量作为加强供销统计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努力提高统计分析的水平,发挥统计分析在信息、咨询和决策中的作用。

  一要切实开展统计调查。各地供销社要经常性地开展统计调查研究,特别要对供销社系统的创新性工作如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联合社、开放办社等进行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通过调查分析,及时指出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为领导决策服务。

  二要积极开展统计监测。各地供销社要对供销社系统改革发展、创新工作中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建立起定点监测机制。对于改革发展和创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密切关注和及时捕捉其变化趋势,及时提供统计监测预警报告。

  三要健全统计分析联系制度。各区县(自治县)供销社、控参股企业要严格按照统计分析联系制度报送统计分析材料,建立起定期经济形势分析报告制度、业务经营发展分析报告制度等。

  四要注重统计分析方法。统计分析既要有文字的分析,还要有数据的对比,既要找出供销工作发展变化的特点与原因,还要预测下一步的经营发展趋势,既要纵向比较找出成绩,还要横向比较找出差距与不足,既要有定期的统计分析,还要有专题的统计分析等,以提高供销系统的统计分析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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