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厅关于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鲁农市信字〔2007〕20号)
各市农业局(农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各项决策和部署,确保农产品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根据国家和省专项整治方案要求,确定8月至12月在全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重点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禁用农药以及违法生产、经销农药残留超标农产品的行为,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健全完善制度,逐步建立农产品依法监管的长效机制。力争通过专项整治活动,使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检出率明显下降,基本杜绝甲胺磷等五种剧毒农药的销售、使用。
二、整治重点
(一)农药市场整治。各市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农药经销业户进行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有营销甲胺磷等5种剧毒农药的行为,以及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行为;是否在低毒产品中添加违禁成分、修改标签内容、违规将防治范围扩大到蔬菜、果树、茶叶的行为以及擅自扩大使用剂量的行为。对各种违法销售行为,要严肃查处,依法严惩。同时,要加强农药的登记、生产和经营管理,加快替代产品及配套技术的宣传、示范和推广,引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药等农业投入品。
(二)生产用药整治。对生产环节农药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的重点对象是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各类生产基地、示范区。检查的重点内容是,农业投入品特别是农药使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生产档案建立和生产记录情况;产品检测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等。对蔬菜、水果、茶叶和食用菌生产企业或基地,在进行检查的同时,还要组织必要的产品抽检,验证蔬菜、水果、茶叶中是否使用了禁限用农药,双孢菇和白灵菇中是否使用了荧光增白剂等行为。要指导生产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生产基地建立农业生产档案、产品自检等项制度,逐步规范农药等主要农业投入品的管理使用行为。
(三)认证产品整治。要对已经获得质量认证的产品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的重点是,企业是否建立了产品质量保证制度,包括:获证单位是否按照生产操作规程和相关标准进行生产;生产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原料、添加剂使用是否违规;基地生产是否使用了禁用农药;采收是否符合农药安全间隔期;产品销售是否加贴标识等。对制度建设不完善、制度落实不到位的,要督促其完善。对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