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从业)各项规定,完善相关具体制度,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参加赌博等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商业贿赂行为。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解决突出问题。发现干部有苗头性问题,要早打招呼,使其不犯或少犯错误。
三、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方针,坚决查办违反党纪政纪案件,维护纪律的严肃性。以查办发生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滥用权力、贪污腐化、行贿受贿、挪用公款的案件,利用审批权、人事权、采购权、工程项目管理权等谋取私利的案件,在改革改制中恶意决策,损公肥私、侵吞社有资产,严重失职、渎职造成社有资产重大损失的案件,在业务经营中暗吃回扣、制假售假、坑农害农,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案件。 注意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尤其是发生在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失职渎职案件,并根据情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充分利用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要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深入剖析根源,认真查找原因,健全制度,改进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继续加强信访举报工作,进一步完善以信访举报为基础,效能监察、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审计为重点,纪检委员和监事会提供案件线索等多渠道相配合的案件举报信息网。
在办信办案过程中,注意支持和保护广大党员干部改革创新的积极性。
四、继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
要按照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加强机关党风政风建设。坚持求真务实,不搞形式主义;多为基层和群众办好事实事,不损害基层和群众的利益。加强行政效能监察,促进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信访工作,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合法问题。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导致严重经济损失和不良政治影响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进一步完善落实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