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深化文化体育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好《湖北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全面推进省直综合性试点单位、综合性试点地区和市(州)试点单位的文化体制改革。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坚持开展“扫黄打非”。逐步推进文化综合执法改革,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培育文化主体,做大做强国有文化集团,引导民营文化企业加快发展,逐步做好经营性文化单位的转企和改制工作。积极支持知音传媒、新华印务、新华书店集团等文化企业早日上市融资(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局、省广电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保障厅、省编办、湖北日报报业集团、省广播电视总台、湖北长江出版集团)。以“办城运、迎奥运”为契机,全力以赴做好竞技备战工作,积极推进奥运群众体育全面、协调发展,切实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做大做强做活体育产业(省体育局、省发展改革委)。
(十八)大力推进科技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快应用开发类科研机构企业化转制步伐,激发科研机构创新活力。启动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改革试点,加快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落实支持省属科研机构转制的政策,按国家有关规定延长转制科研机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尽快完成省属开发类科研院所转改制工作。完善转制科研机构业绩考核办法,建立促进其技术创新的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吸引外资和民间资本在鄂投资设立研究开发机构。选择有条件的行业性转制科研院所,建立省级行业工程中心或重点实验室,加强院所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服务能力(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信息产业厅、省知识产权局、省编办、省人事厅)。认真落实国家支持企业自主创新的财税、金融和政府采购等政策,建立财政性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支持结构调整、企业自主创新和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开发,引导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持续创新能力的企业和产业(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人民银行武汉分行)。
五、大力发展要素市场,进一步完善现代市场体系
(十九)大力发展要素市场。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着力培育上市后备资源,争取2007年有3-5家企业上市融资;指导并推进全省上市公司重组,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实现再融资;推进产业投资基金试点,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省发展改革委、湖北证监局、省政府金融办、省国资委、省经委)。加快建立统一、规范、有序的产权交易市场(省国资委)。加快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建设,继续清理对农民进城务工的不合理限制政策和乱收费,建立健全进城务工人员劳动权益保障制度,逐步实现劳动力的合理有序流动(省劳动保障厅、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推进土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进一步完善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规范协议出让行为,加强土地二级市场管理。禁止非法压低地价招商(省国土资源厅)。大力发展科技市场,依法保护智力成果,推动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省科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