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12月1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1日)废止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鄂政发〔2007〕44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现将《2007年全省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07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湖北的重要一年。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定信心,加强领导,突出重点,细化任务,强化责任,坚持以改革为动力推进各项工作。各牵头部门(分工排在第1位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跟踪衔接。省发展改革委要统筹协调谋划,加强督促指导,及时将改革动态及对策建议汇总上报省人民政府。
各地要根据本工作要点,紧密结合实际,明确改革重点,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推进各项改革。
湖北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2007年全省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各项部署和要求,现提出2007年全省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及部门责任分工。
一、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继续推进政企、政资、政事、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减少和规范现有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减少收费项目(省政府法制办、省监察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省政府办公厅、省信息产业厅、省监察厅)。扩大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省财政厅、省编办)。全面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深入贯彻实施《
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推行行政问责制,不断促进依法治省工作(省政府法制办、省监察厅、省司法厅)。按照国家部署和要求,全面推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省人事厅)。适时启动事业单位配套改革试点(省事业单位改革办)。贯彻实施《
公务员法》,稳步开展事业单位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工作,制定完善与之相配套的政策法规体系,依法规范公务员管理,促进勤政廉政建设(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