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军区、山东省人民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人民防空改革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
(〔2006〕3号)
山东、河南省军区,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业:
人民防空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面,是现代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利国利民的社会公益事业,在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发展人民防空,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长期战略,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为建立完善巩固的人民防空体系,依据《
人民防空法》、《中共中央、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决定》。
一、充分认识加快人民防空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
1.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增强加快人民防空改革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当前,我国已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国防建设面临着繁重而又艰巨的任务。加强人民防空是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保护现代化建设成果的战略需要,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和城市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需要。山东、河南两省是首都屏障,战略要冲,人口密集,经济发达,重要目标众多,战争资源丰富,是未来战争空袭与反空袭斗争的重点地区,必须做好人民防空各项准备。各级政府和军事机关,一定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为统揽,以军事斗争准备为牵引,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认真贯彻第五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家人民防空建设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大力推进全区人民防空建设又快又好发展,为建设战时能力强、平时作为大的中国特色现代人民防空,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城市建设做出新贡献。
二、大力加强人民防空组织指挥体系建设
2.建立完善人民防空应急指挥体制。按实战要求建立健全人民防空应急指挥机构,明确各指挥要素及职能,完善战备值班制度和与其他有关部门指挥协调机制。“十一五”期间,全区国家人民防空重点城市要充实完善防空袭预案,配套形成各项保障计划和平战转换措施,开展适应性训练,组织人民防空实兵演习,印发本市人员应急疏散掩蔽行动指南(防空防灾应急手册),提高人民防空组织指挥效能。
3.搞好指挥枢纽设施建设。2010年前,全区国家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完成基本指挥所建设,建立完善指挥自动化系统和空情接收系统;省和国家二类以上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有条件的国家三类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完成机动指挥所建设;按照军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规定标准,配齐各级指挥所机动指挥、移动通信、技术保障等系列车辆和装备;省和国家一类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建立预备指挥所。已建成的指挥所要健全管理机构,搞好配套设施建设,大力提高综合化、信息化水平,确保各种设施设备处于良好战备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