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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0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9、开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调研。认真完成中央组织部下达的“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问题研究”调研任务。研究制定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选择部分市、县开展社会工作人才开发试点工作。(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有关部门)
  10、加强社会工作人才开发工作。制定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开发计划,建立培训基地,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培养急需的社会工作人才。研究建立社会工作人才的职业规范、从业资格和评价标准。建立激励保障机制,充实社会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部门的人才力量。研究各类社会工作人才的协调配合机制,充分发挥广大社会工作人才在关爱弱势群体、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发挥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省民政厅、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
  五、以能力建设为重点,促进各类人才协调发展
  11、加强党政人才培养。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抓好干部的教育轮训工作。继续组织实施干部挂职锻炼“十个一批”计划。深入推进鄂港人才交流计划,做好选派优秀中青年县处级干部到香港大公司学习挂职的轮换工作。继续选调1000名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召开全省选调生工作会议,完善选调生管理办法。(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外侨办)
  12、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继续实施“1315”企业人才培训工程,举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培训班。抓好“双百家”重点中小企业和民营排头兵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培训。在境外举办民营企业家高级职业经理研修班。(省国资委、省经委、省委统战部、省委组织部)
  13、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制定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召开全省高技能人才工作会议。评选表彰一批“湖北省技能大师”、“湖北省技术能手”。抓好技师学院和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推动校企合作,促进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加强和改善职业技术教育、职业培训工作,继续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国资委、省总工会、团省委)
  14、推动其他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协调发展。做好青年人才、妇女人才、党外人才、少数民族人才、非公有制经济和新经济组织人才的培养工作。充分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才的作用。(省委统战部、团省委、省妇联、省民宗委、省经委、省人事厅、省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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