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通过治理工作,逐步建立健全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完善直属企事业单位及个人信用管理制度,实施企业诚信守法提醒制、警示制、公示制。加强审计监督,坚决纠正做假账行为。加强票据管理,减少现金交易。强化内部管理,建立企业自律机制。督促企业加大经营管理和财务、采购等重点岗位的监督力度。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工作。市总社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将整体推进自查自纠、查处案件、建立长效机制三个方面的工作,不机械划分阶段,力争三个方面的工作开展形成综合效应。
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要处理好严格执行政策与维护大局稳定的关系。治理商业贿赂的根本要求和目的是促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因此,在工作开展过程中,一定要区分清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既要治理商业贿赂又要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工作推进要以维护直属企事业单位经济发展的大局为重。
(二)要处理好治理商业贿赂与拓展业务的工作关系。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与促进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发展相结合,不能因为治理商业贿赂就不敢大胆开拓市场,二者不能混为一谈。治理商业贿赂只针对不正当的交易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是为了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在推进工作中要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逐步解决本单位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促进企业正常有序的发展,具备更强的市场竞争力。
(三)要立足建立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抓规范管理。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在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要立足自查自纠工作,抓好企务公开、财务管理、采购制度管理等容易出现商业贿赂的重点部位,在严格企业规范化管理上堵住商业贿赂的源头,用机制促进规范。
(四)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案例分析、专家讲座、参观警示展览等形式,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各直属单位正确对待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做到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不怕揭短露丑,增强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责任意识。
附件:
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情况登记表。
填报单位: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 200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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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 │ │ 姓 名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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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组 长 │ 刘玲玲 │党委书记、主任 │ 67755389 │
│ 导 ├──────┼──────┼────────┼────────────────┤
│ │ 副组长 │ 赵富国 │副主任 │ 67755869 │
│ │ ├──────┼────────┼────────────────┤
│ 小 │ │ 李廷贵 │纪委书记 │ 67726858 │
│ ├──────┼──────┼────────┼────────────────┤
│ │ 成 员 │ 郑尔行 │监察处处长 │ 13512382222 │
│ 组 │ ├──────┼────────┼────────────────┤
│ │ │ 龚 毅 │组织人事处处长 │ 13132398392 │
│ │ ├──────┼────────┼────────────────┤
│ │ │ 代发明 │宣传教育处处长 │ 13102320071 │
│ │ ├──────┼────────┼────────────────┤
│ │ │ 李 静 │业务发展处处长 │ 13996132839 │
│ │ ├──────┼────────┼────────────────┤
│ │ │ 罗德志 │资产处干部 │ 13320246507 │
│ │ ├──────┼────────┼────────────────┤
│ │ │ 马会强 │监察处干部 │ 13228689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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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 │ 主 任 │ 郑尔行 │监察处处长 │ 办公电话 │67755030 │
│ │ │ │ ├───────┼────────┤
│ 公 │ │ │ │ 移动电话 │13512382222 │
│ ├──────┼──────┼────────┼───────┼────────┤
│ 室 │ 联络员 │ 马会强 │监察处干部 │ 办公电话 │67727014 │
│ │ │ │ ├───────┼────────┤
│ │ │ │ │ 移动电话 │13228689617 │
│ ├──────┼──────┴────────┼───────┼────────┤
│ │ 办公地点 │ 江北区建新北路74号 │ 邮 编 │400020 │
│ │ │ 市供销总社监察处 │ │ │
│ ├──────┼───────────────┼───────┼────────┤
│ │ 值班电话 │ 67727191 │ 传 真 │67727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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