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协助领导小组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开展调查研究,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起草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督促检查治理商业贿赂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收集整理工作信息;负责与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工作联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重点

  按照市委、市政府治理商业贿赂的总体要求,从自查自纠、依法治理、建立长效机制三个方面,着手治理系统内部存在的商业贿赂。

  (一)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使直属企事业单位的经营者普遍受到教育,主动纠正错误观念和行为,自觉依法依规开展经营。主要针对经营活动中存在的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等行为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时间从2006年4月开始至10月底。

  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结合行业实际,制定对直属企事业单位和市总社机关自查自纠工作的时间进度、工作步骤和方式方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要抓好宣传动员、调查摸底、查找突出问题、分类处理、进行整改等关键环节。

  自查自纠工作,要坚持原则,严肃对待,防止走过场。同时,实事求是、把握政策、讲求策略,分类处理发现的问题。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能主动说清并认识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对自查自纠不力的企事业单位,市供销总社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要进行督导;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市总社领导小组将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标准,并对各直属企事业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质量进行评价考核、组织验收。各直属企事业单位要及时将自查自纠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书面报告市总社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一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挥群众举报的积极性,有效扩大案件线索的来源。市供销总社信访办、监察处、信息中心要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形成高效的投诉举报网络。各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设立并公开举报电话,畅通职工举报渠道。同时健全保护和激励机制,切实保障投诉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二是突出重点依法依纪查处案件。监察处要主动介入自查自纠工作,深挖细查,及时发现问题,努力发挥案件查处的教育功能和预防功能,做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三是正确把握法律尺度。严格依照现行法律法规治理商业贿赂,做到既依法严惩少数违法犯罪分子,又体现政策,区别对待,增强治理商业贿赂的实际效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商业贿赂行为定性处理,正确区分商业交往、不正当交易、违纪违规、违法犯罪等行为,综合考虑违法犯罪情节、后果和悔改态度等因素,依法做出处理。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