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实施步骤
(一)制订培训计划。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中央在鄂大型企业要按照省职工安全培训办公室的要求填报《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教育培训活动组织机构成员名单和培训实施方案》(附件1),制订培训方案,深入进行宣传发动。
(二)组织报名。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中央在鄂大型企业要按照省职工安全培训办公室的要求填报《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教育培训报名汇总表》(附件2),统一向省职工安全培训办公室报名。省职工安全培训办公室根据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中央在鄂大型企业报送的培训计划,统一向全国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培训办公室征订培训教材。
(三)培训、考试及发证。每年的5月至11月,为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中央在鄂大型企业对职工进行培训、考试的阶段。具体的培训时间、地点由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中央在鄂大型企业结合各自实际自定。省职工安全培训办公室根据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中央在鄂大型企业开展培训活动情况,统一安排和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及中央在鄂大型企业对参加培训的职工进行考试。对考试合格者,由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中央在鄂大型企业将职工的电子档案资料(包括姓名、性别、文化程度、职称、单位名称、从事工种、身份证号码、培训单位、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和考试成绩)报送省职工安全培训办公室。经省职工安全培训办公室审核后,发给统一制作的培训合格证书。鼓励职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鉴定合格者由劳动保障部门核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特有工种由相关部门鉴定后报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四)总结表彰。省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教育培训活动联席会议每年底对全省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总结,对培训活动优秀组织单位、优秀组织工作者和优秀学员给予表彰。总结表彰办法另行制订。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中央在鄂大型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全省职工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培训组织机构,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要制订本地区、本行业、本企业职工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的实施方案,正确处理好生产经营与学习培训的关系,在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广泛发动和组织职工参加培训。
(二)大力宣传,广泛发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中央在鄂大型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职工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活动的目的和意义。要通过宣传和发动,在全社会营造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的良好氛围。
(三)落实经费,提供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培训活动落到实处。职工参加培训的教材、试卷、证书等费用原则上由企业支付。对中小企业开展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教育培训活动,当地政府和企业主管部门应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为支持全省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培训工作,省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省职工安全培训办公室将根据各地、各有关部门实际,免费发放一定数量的培训资料。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通过合理分配和利用培训资料,尽量降低培训费用,减轻企业负担。